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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堂食品监督站长执法检查先通知毒腊肉厂

南方日报讯 昨天,东莞市检察院通报,曾为“中堂毒腊肉”窝点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黎×文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

黎×文曾任中堂镇经贸办副主任、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堂镇食品药品监督站站长。初步查明,黎×文涉嫌10次受贿共计5万元。东莞市检察机关还以涉嫌行贿罪批准逮捕中堂镇江南农批市场仓储加工管理部主管余×东,余涉嫌6次行贿共计3万元。

2011年6月,胡×贵、刘×清(另案处理)等11人每人出资2万元,在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批市场加工区租了4间房,开办了“腊味加工厂”。经营期间,该厂以每斤2—7元不等的价格,从博罗县、增城市等地购买病死猪肉,用工业用盐和亚硝酸钠进行腌制。为了防止蚊虫及苍蝇滋生,他们还在加工区域喷洒农药敌百虫。该厂的成品腊味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中堂镇江南农批市场销售。至案发前,该工厂共生产、销售问题腊味约24万斤。

东莞市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3月的一天,黎×文带领执法队员查处胡×贵的腊肉加工场,声称要在下午把查获的问题腊肉运走。

胡×贵与余×东商量之后,于当天中午11时许找到黎×文,将5000元现金送给黎×文。下午,被查处的问题腊肉果然没有被运走。

为了取得“保护”和“关照”,他们定期向黎×文送钱,每次送5000元。一年多时间,合计送钱共计25000元。

2011年6月,非法腊味加工厂成立后,他们继续送钱给黎×文。2011年7月至10月,胡×贵共4次经手送钱给黎×文,合计2万元。

黎×文收取贿赂款后,多次在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江南农批市场之前打电话通知胡×贵或余×东,让其做好准备逃避处罚。